16877太阳集团 2020年科研工作奖惩办法
来源:16877太阳集团16877太阳集团2021-04-08 15:11:00
为充分调动全院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积极性,鼓励教师多出高层次成果,进一步提高学院整体科研水平,促进学科发展,结合学院科研工作实际,特制订《16877太阳集团2020年科研工作奖惩办法》。
一、个人科研工作奖惩办法
1、纵向科研项目
获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立项奖励1万元,获批教育部人文社科立项奖励0.5万元,获批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重点项目立项奖励0.3万元,获批陕西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立项奖励0.2万元,获批地市厅局级科研项目立项奖励0.05万元。
2、横向科研项目
完成岗位科研任务内的部分按照到账经费的5%奖励,超额完成的部分按到账经费的10%奖励,未完成科研到账经费,按缺额的5%扣发年终绩效津贴。
3、在学科级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1万元,在权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0.8万元,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每篇奖励0.5万元,在重要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不含ISTP和CPCI收录论文)每篇奖励0.3万元。获批集团平台资助或纵向项目资助的论文按以上奖励标准的50%计算。
4、在集团认定的A级出版社出版的专著以及主编的国家级规划教材,奖励1万元;
5、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奖励1.5万元、二等奖奖励1万元、三等奖奖励0.6万元;获得地市厅局级科研成果一等奖奖励0.8万元、二等奖奖励0.5万元、三等奖奖励0.25万元;
6、被省级政府部门认定的应用成果每项奖励1万元,被市级政府部门认定的应用成果每项奖励0.5万元,被区县政府部门认定的应用成果每项奖励0.25万元;
7、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每项奖励0.5万元。
8、申报国家级项目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至学校的项目,每项奖励0.05万元,申报省部级项目并经学院学术委员会评审推荐至学校的项目,每项奖励0.02万元。重复申报的项目只计算一次,获批的项目参照第1条纵向科研项目奖励办法执行。
二、各系部科研工作奖惩办法
1、超出系部科研到账经费任务的部分按超额的10%奖励,未完成科研到账经费任务的按缺额的5%扣发系部年终绩效津贴。
2、超额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任务的每项奖励1000元。未完成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立项任务的每项扣发系部年终绩效津贴1000元。2020年无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申报的系部扣发系部年终绩效津贴1000元。
3、超额完成高层次论文、专著、专利和应用成果任务的每项奖励2000元,未完成任务的每项扣发系部年终绩效津贴500元。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1、科研成果级别认定以“西文理校发[2020]17号”文件为依据。
2、本办法奖励的科研成果为学校科研管理系统审核通过的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10月31的成果。
3、团队完成的科研成果由负责人支配奖金。
4、奖励经费从年终绩效津贴中支出。
5、各系部2020年科研目标任务见附件。
上一条:太阳成集团 关于印发《学术委员会规程》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聘任徐昊晟等5位科研教学团队负责人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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